在北京舉行的國際奧運會中,中國取得了優異成績,奪得了數量眾多的金銀銅各項獎牌,使到人們都非常高興和振奮,大大提高了國家名譽和聲望,這種看法雖然有一定的道理。但是代表一個國家是否光榮強大,並不是區區幾面金牌就可以代表的。而是應該要看這個國家的人民是否生活得幸福,是否有民主自由和人權等。如果在民主自由方面能夠得到長足發展,在諾貝爾獎和其他科學方面的獎項,能夠取得更多獎項,那才是真正值得人民高興和慶祝的。
說到奧運,現在舉辦這些運動的目的,與奧運的真正精神,已經是越來越互相違背了。奧運的真正宗旨,是應該要運動為了强身健體,而不是為了個人名利,為了替國爭光,而去爭奪獎牌的,競技祇不過是次要的東西。
為了在比賽中取得好成績,運動員在訓練時,每天需要進行地獄式的艱苦訓練,疲累辛苦不在話下,往往會因為操練過度,以至身體受傷,輕則風濕骨痛,拉傷筋腱,重則甚至造成身體傷殘等,變成運動並不是鍛鍊身體,為了健康,反而變成是折磨身體,傷害健康,簡直是一種殘忍與不人道的東西,實在是與運動的神聖宗旨完全相背的。其中較突出的項目例如有體操,田徑,拳擊,賽車,跳水等等都是,這些運動經常都會發生意外,例如在拳擊比賽中二個人互相對打,運動員的頭部很容易被對方擊中擊暈,造成頭腦傷害。至於在賽車運動方面,也存在著很多不良意識,即是等於鼓勵人們開快車。這些賽事到現在仍然在舉行,而很少有人去提出反對,真是令人感到費解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