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一個制度良好的社會里,政府同人民是應該互相協作,共同努力,創造財富,維護社會安定繁榮的。政府能夠保護和照顧每個市民,讓大家能夠找到他們喜歡的工作,勤奮工作,貢獻社會的。
至於在弱勢社群,一些在身體和精神健康方面,在處世和社交能力等方面有弱點毛病困難的人,他們一般都是很難找到工作,甚至失去工作能力,很難有正常生活的。他們是社會上最吃虧受苦的一班人。不論是在精神上或物質上,都過著比一般人痛苦的生活,例如一些自閉症患者和隱蔽青年等,政府和社會很應該對他們有經濟支援去幫助他們,使他們能夠脫離困難,解決生活各方面的困難的。
對於這些人,如果他們能參加工作,應該是最好少接觸人,能夠避免應付複雜的人事關係,在一個受保護的環境下工作,才能夠避免受到歧視和欺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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